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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整合业务介绍:
资源整合业务是我所的重要专项业务之一。该业务以煤炭资源整合为主,兼顾镁铝、钢铁和焦炭等。几年来,我所资源整合业务取得了巨大发展,特别是在2009年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中,我所参与了山西临汾、左权、河曲、寿阳、介休等地约50个煤矿的资源整合。在整个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中,我所律师发挥了巨大作用,并以此为基础,锻炼出了一批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从而形成了一个完善的资源整合专项团队。 在2010年里,我所在资源整合这一非诉讼业务中,业务范围将由省内走向省外,一方面继续做好省内工作,另一方面将加强与河南、内蒙、河北等煤炭资源大省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我所业务的长足发展。
【业务范围】 ●兼并主体与被兼并主体(或称目标公司)之间战略合作意向谈判; ●兼并(收购)协议起草签订; ●收购目标公司价款磋商; ●采矿权转让事宜; ●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及调查报告的出具; ●工商等证照的办理; ●整合兼并后对公司法律事务的维护;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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