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律师执业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并司律通(2010)5号
相关表格附件:进入律所公共邮箱lawyer301@163.com, 密码是301301。到“收件箱”里自行下载!!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和司法部第112号部令《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律师执业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律师执业证,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样表请在太原市司法局网站通知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
(二)申请人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申请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要注明执业机构或工作单位及姓名);
(六)律师事务所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七)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需提交:(1)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的有效辞职证明一份;(2)申请人与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存档证明一份。
2、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需提交:(1)法学院(校)系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学研究专业工作以及同意其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证明;(2)申请人的教师证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法学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
(九)申请人户籍所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十)申请人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二、申领律师执业证的程序
申领律师执业证按照第112号司法部令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在申领律师执业证工作中要切实承担起第一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所申领执业证的工作。
(二)严肃认真、全面审核,依法做好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的申领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报送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通知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并按照律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将本所申请人情况用excel表格汇总成《2010年度山西省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人员名册》(样表请在太原市司法局网站通知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盖章后,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名册》的电子文本1份(用U盘拷贝报送)一并报太原市政务大厅司法局窗口。
(四)此次律师执业证申领工作按要求在太原市政务大厅窗口统一进行,时间定在7月14至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另7月16日下午政务大厅窗口不办公。请各律师事务所准备好材料,按规定时间集中办理,过期则视为放弃申报,市局将不再安排补报。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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